一、KDZD880蓄電池負載測試儀技術規(guī)范
1)本規(guī)范書適用于KDZD880蓄電池負載測試儀。賣方應提供高質量(可靠性高、損耗低、運行維護方便)的設備和附件來滿足規(guī)范書中設計及工藝的標準要求。
2)本設備技術規(guī)范書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jié)作出規(guī)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的條文,賣方應保證提供符合本規(guī)范書和工業(yè)標準的優(yōu)質產品。
3)本設備技術規(guī)范書經買賣雙方確認后作為訂貨合同的技術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設備技術規(guī)范書未盡事宜,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確定。
5)規(guī)范書中大多數設備、備品備件,除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和參數外,其余均應遵照最新版的IEC標準及和中國規(guī)程要求。
二、 技術條件
1)環(huán)境溫度:-10℃~45℃。
2)相對濕度:日平均濕度不大于95%,月平均濕度不大于90%,表面無凝露。
3)應滿足標準:所提供的裝置應符合國際及行業(yè)標準,除這些標準外,還滿足裝置制造國的標準。當標準不一致時,按較高標準執(zhí)行。
GB/T 6587-2012電子測量儀器通用規(guī)范;
GB/T 19826-2014電力工程直流電源設備通用技術條件及安全要求;
GB 4793.1-2007測量、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DL∕T 1397.2-2014電力直流電源系統(tǒng)用測試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第2部分:蓄電池容量放電測試儀。
4)設備使用年限:≥8年。
三、技術參數及性能
1)技術參數
(1)一般要求
a. 產品處于恒流放電狀態(tài)時,蓄電池組端電壓在180V~260V(220V系統(tǒng))或90V~130V(110V系統(tǒng))范圍內變化,應能在12h內保持所設定放電電流的穩(wěn)定度不低于1%。
b. 額定容量連續(xù)工作不小于12h。
c. 應采用中文操作界面,移動式產品顯示屏應不小于17.78cm(7in)。
d. 產品的A計權噪聲不大于60dB。
e. 金屬外殼的保護接地端子應能可靠連接截面不小于4mm²的多股銅線。
f. 產品的配套附件應在說明書中有清楚的安裝使用方法。
(2)檢測范圍
a. 直流電壓:0V~300V。
b. 直流電流:0A~200A。
c. 溫度:-10℃~+80℃。
d. 測試時間:0min~720min(12h)。
(3)檢測準確度
a. 直流電壓:0.2%。
b. 直流電流:1%。
c. 溫度:±1℃。
d. 測試時間:±1s。
e. 報警準確度:優(yōu)于報警整定值的0.5%。
(4)紅外測溫儀參數
a. 溫度測量范圍:-30℃~+600℃。
b. 溫度測量精度:±1%或1℃,取較大值。
c. 重復性:±0.5%或0.5℃,取較大值。
d. 距離系數比:20:1。
e. 紅外響應時間:小于500ms。
f .電池:AA電池,開啟激光和背光時間不小于30小時。
g. IP54級防塵和防水,能承受從3m處跌落。
(5)溫濕度計參數
a. 溫度測量范圍:-50℃~+70℃。
b. 溫度測量精度:1℃。
c. 濕度測量范圍:10%RH~99%RH。
d. 濕度測量精度:±5%RH。
e. 濕度分辨率:1%RH。
2)性能要求
(1)產品應具備的檢測功能
a.產品應可同時對220V、110V蓄電池組進行核對性容量測試(DC220V/0~100A 、DC110V/0~100A)。
b.蓄電池組放出的容量。
c.蓄電池組放電時間。
d.蓄電池組實時電流和電壓。
e.蓄電池組環(huán)境實時溫度。
(2)產品應具備的顯示功能
a.應以漢字、法定計量單位方式顯示信息。
b.蓄電池組已放出容量值。
c.蓄電池組已放電時間。
d.蓄電池組實時電流和電壓值。
e.蓄電池組的環(huán)境實時溫度值。
f.蓄電池組電壓過高、過低等異常狀況的聲光報警。
(3)產品應具備的保護與控制功能
a.應具備過熱、過電流保護能力,當發(fā)生故障時,能自動切斷放電回路并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
b.應具備防止放電回路短路與極性反接的措施。
c.應具有放電空開,在達到預設條件或者發(fā)生故障時能安全跳開。
(4)產品應具備的記錄與分析功能
a.儀器可任意設置測試數據記錄間隔時間,記錄間隔時間在2min~10min可調。
b.應能按蓄電池組或選定的蓄電池單體自動形成放電曲線。
c.產品應配置測試數據分析管理系統(tǒng),應能自動測試、記錄、計算和判斷,并能自動生成測試報告、蓄電池容量變化趨勢圖。測試報告至少應包含本次放電實際容量值與額定容量的百分比、放電曲線圖,并能根據用戶的指定要求編制、增加相關圖表。
d.至少應能存儲10組蓄電池的測量數據,失電后數據不丟失并能方便地通過USB接口將數據直接導入移動存儲設備。測量數據應以Excel格式存儲。
四. 設備的功能要求
1)產品放電電流0A起調,且連續(xù)可調;設備滿足以下任意條件時,會自動終止放電:電池組終止放電電壓;電池組溫度超過50℃;放電時間到設定值;任一路電池單節(jié)電壓低于設定值;設備系統(tǒng)自檢異常。
2)產品須含有無線蓄電池組采集測試系統(tǒng)一套(含120節(jié)無線測試單體模塊),通過無線電壓采集方式,實時采集各單體電池電壓、放電電流等,無線蓄電池單體采集模塊須兼容2V、4V、6V、12V單體蓄電池。
3)無線蓄電池單體采集模塊須支持無序接入,放電現(xiàn)場臨時調換模塊順序時,不可影響直流系統(tǒng)放電測試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無線單體采集模塊無需外接電源,體積小巧,長期接入對測試電池無任何影響。無線采集模塊短時反接不會導致采集模塊損壞。
4)產品放電過程中,當單體無線測試模塊脫落或損壞時,系統(tǒng)須照常工作,不可中斷,同時后臺軟件系統(tǒng)需及時給出告警信息。
五、設備質量承諾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設計標準、質量合格的產品。主機質保時間1年,質保期內,若儀器出現(xiàn)故障返廠維修,采購方提出要求,供應方應提供并寄出一臺同型號或同功能的儀器用于替換,采購方在收到維修返回儀器并檢查無誤后,即寄回替換儀器。同時質保期應自儀器維修返回經檢驗合格后重新計算。
2)終身提供技術及維護服務,軟件免費升級,返廠維修應15個工作日內返回。
六、服務要求
1)隨設備同步向需方提供按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含帶乙方蓋章的設備清單、產品說明書、出廠合格證書、出廠檢驗報告,省級及以上或同類機構計量單位檢定證書)。
2)按需方要求的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一次免費的技術服務培訓,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熟悉試驗流程、注意事項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3)對于需方選購的與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應主動提供滿足設備接口要求的技術條件和資料。
4) 嚴格執(zhí)行供需雙方就有關問題召開會議的紀要或簽訂的協(xié)議。
七、其它約定事項
1)對于裝置的技術參數及功能要求,若第三方校驗報告中未提供,需供應方在相應的出廠檢驗測試報告中進行測試,便于需方參考驗證。
2)若儀器實驗中發(fā)現(xiàn)技術指標與上述技術指標要求不符或滿足不了需方試驗的要求應無條件退貨。
八、供貨時間
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